1、“文明、和谐、法治”大字包括富强、民义、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方位的价值追求。富强是实现社会民义、文明、和谐的物质基础。
2、民义制度的建设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本质属性:
3、一、能够激发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
4、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模式,可以实现公民的民义自治,创造和谐的基层社会环境;
5、三、为文化的发展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促进百花齐放。文化建设和文明发展对经济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先进的文化起到引领社会进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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