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代聊是指利用网络发布广告信息并主动和有兴趣的人进行更进一步交流的行为。
2、在聊天室从事“代聊”,实际上是代他人发布广告信息,许多信息内容涉及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如受雇发布招嫖信息就构成了介绍卖淫罪。有些通过网络组织卖淫的团伙,根据内部分工而专职负责在网上发布信息,那么这些“代聊”就构成组织、介绍卖淫罪。而介绍买卖走私车、买卖枪支弹药等,本身已经涉嫌犯罪,“代聊”者主观上肯定明知内容违法,却仍然为之,应认定为相关销售赃物或非法买卖枪支等犯罪的帮助共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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