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第新职业之一。适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2、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
3、鉴定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4、资格认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5、考试种类:临床营养师、公众营养师、食品营养师、运动营养师、餐饮营养师、药膳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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