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2、虽然该规定并未对就读普通学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但随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随着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
3、一些高等院校,特别是一些军事类院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比较严格,考生很有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而无法被心仪的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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