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仲淹朝代:北宋。
2、范仲淹(-),字希文,汉族。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
3、北宋时期名臣,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4、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进士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历迁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
5、康定元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新政受挫后,贬出京城,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
6、皇祐四年(),改知颍州,扶疾上任,逝世于途中,时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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