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主要是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的职能整合在一起,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安监总局的职责和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分职责进行整合。
2、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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