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3、年龄不超过岁,其中公安专业年龄不超过岁,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北方地区男生身高以上,女生身高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斤,女生体重不低于斤;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等。
5、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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