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是一种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自尊亦称“自尊心”、“自尊感”,是个人基于自我评价产生和形成的一种自重、自爱、自我尊重,并要求受到他人、集体和社会尊重的情感体验。自尊是人格自我调节结构心理成分,自尊有强弱之分,过强则成虚荣心,过弱则变成自卑。
2、自尊的定义为:“自我能力和自我喜爱程度”,即自我肯定,自我感觉良好,并认许自我。在心理学上,自尊感可以是个体对自我形象的主观感觉,可以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一般来说,心理健康的人自尊感比较高,认为自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并感到自己值得别人尊重,也较能够接受个人不足之处。形成自尊感的要素有安全感、个人感、归属感、使命感、成功感,这些因素都与个体所处的外在环境有关。是个体由肯定的自我评价引起的自爱、自重、自信及期望受到他人、集体、社会尊重与爱护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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