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公务员招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4、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根据职位特点,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等方式面试。
6、面试满分。
7、根据职位需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
8、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9、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
1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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