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建信人寿保险、平安养老保险,周家人最后将他们分别告上法庭,并追加荆门市保险行业协会为第二被告。
2、家属发现,周华从开始在荆门市的各大保险公司为自己办理了意外保险。如果赔付,周家人将拿到元的高额赔付费。
3、然而,在申请理赔的过程中,平安人寿,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以“骗保”为由、华安保险等保险公司。荆门周华保险案为,荆门市私人老板周华在京山县雁门口镇发生交通意外,周华本人因溺水身亡。在善后工作中、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拒绝了周家属的赔付申请。最后,十一家保险公司全部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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