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业务就是指银行对公司、单位、集团、组织、部门开展的各类开具支票、资金汇兑、担保贷款等业务,银行对公业务的主体是企业法人、单位领导等客户,与对公业务相对的概念是个人业务,个人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个人客户提供的服务。
2、银行的服务对象按业务性质可分为个人和组织。对银行来说,为个人办理的业务就是对私业务,而为组织(单位)办理的业务就是对公业务。银行对公业务包括委托性住房金融、信贷业务、单位存款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企业电子银行、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金融基金托管等。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