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访是人民司法首创的检验审判效果的一项制度,指法院对已审结的民事、经济等案件,经过一段时间,主动派员深入案件发生地,倾听有关人员的意见。回访制度是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审判作风的反映。
2、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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