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更新指由符合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基础设施亟需完善、环境恶劣或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情形之一的区域。
2、根据城市规划和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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