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察使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官名。唐初仿汉刺史制设立,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2、明初复用原名,为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为一省司法长官,掌一省刑名按劾,与布政使、都指挥使分掌一省民政、司法、军事,合称三司,又设按察分司,分道巡察。明中叶后开始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亦设按察使(通称臬台 ),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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