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节:汉末与魏晋南北朝时,掌地方军政的官往往加使持节、持节或假节的称号。
2、使持节得诛杀中级以下官吏;持节得杀无官职的人;假节得杀犯军令者。
3、《后汉书.袁术传》:李傕入长安,欲结术为援,乃授以左将军,假节,封阳翟侯。
4、《晋书.职官志》: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
5、《周书.泉企传》:孝昌初,又加龙骧将军、假节、防洛州别将,寻除上洛郡守。
6、至隋唐时,持节、假节已有名无实,但仍通称出任刺史、太守为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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