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利得、损失。
2、其他综合收益包括以下情况: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
4、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
5、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6、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版权声明
本信息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