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行政系统最高部门为司法部,主管司法行政,省设司法厅、市、区、县设司法局。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所,公、检、法、司 都属政法部门,公安局和司法局属政府职能部门。
3、受当地政府和上一级部门双重管理,检察院和法院不属政府职能部门,不受政府管理。
4、从省级的角度来理解,司法行政系统包括内设机构就不说了,直属机构有: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警官学院、省法律援助中心、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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